市出让服务中心的杨海翔主任主持了本次法律讲座。中心的全体人员到会参加,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应邀参加了此次讲座。
滕华律师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的业务与法律特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的法律难题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三个部分,解读出让服务中心在承担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滕律师指出,2013年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担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虽然事业单位的性质未改变,但法律地位有了改变,重点体现在“服务”二字,这要求我们要有市场意识、服务意识,还应重视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使用,处处防范法律风险,规避自身和单位的法律风险。接着,滕律师围绕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业务中出让条件的设置、违约责任追索、土地移交手续、非净地出让等问题及法律风险点做了分析,还从法律的角度重点解读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方案》的主要内容。滕律师在讲课中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与大家进行现场互动交流,解答问题现场气氛很是活跃。
讲座结束后,市出让服务中心杨海翔主任对本次法律讲座进行了总结,希望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有法律意识,多思考、勤学习,遇到问题及时向法律顾问请教,使出让服务中心在提高服务与防控风险方面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