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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受邀为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做《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专题讲座

       

       

       2018年11月27日,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邀请,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黄志超律师为公司员工做了主题为《企业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的专题法律培训。

       黄志超律师从企业如何提高刑事法律风险意识、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概述等三个方面,围绕着中房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经营管理流程,以自己所办理的刑事辩护案件为典型事例,全面介绍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要点,以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和查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新规定。

 


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22日。2013年11月并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并于2014年12月完成改制,更名为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目前账面资产总额为48亿元。经过36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以房地产综合开发为主,涉及工程设计、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等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实力的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下辖子公司和监管企业共10家,职工约1400人。

       成立至今,公司秉承“奉献社会、服务大众”的企业理念,以“建筑城市精品,缔造美好生活”为使命,累计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04亿元,实现开发面积约707万平方米,先后开发建设了福建园、明秀小区、中房·翡翠园、中房·碧翠园、中房·新天地、中房·翡翠湾、中房·翡翠时光等近20个住宅小区,自建或代建民族商场、海关报关中心、南宁国际旅游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建设领域涉及保障性住房和中高端住宅项目开发、城市道路修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等多方面,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以及促进南宁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公司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坚持以市场化发展为导向,坚持卓越发展的理念,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重塑企业品牌,秉持“轨道+物业”的发展模式,依托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强大的土地资源支持,充分整合利用轨道交通沿线各种优势资源,创新性开发适合客户的产品,公司目前有12个项目在做前期研发工作,公司正由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商向资源整合运营商的角色转变,“轨道地产,中房开发”扬帆起航,公司正向区域内轨道地产开发知名品牌企业的目标跨越前行。

       作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经济带的骨干力量,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的大平台下,公司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作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利润贡献中心,未来十年,依托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公司丰沛的土地资源及强大的AA+信用融资平台,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将超过600亿元,资产总额达到400亿元。通过积极探索“轨道+物业”开发模式,结合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的建设运营管理优势与中房置业公司的开发品牌优势,公司将打造南宁“轨道+物业”标杆,中房品牌随着南宁轨道交通网络的逐步建成,随着轨道中房地铁上盖物业、沿线物业的稳步开发建设,必将重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