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收到伤害的事故频发。学生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年龄、心智及行为等相对处于弱势,因此备受家长和有关机构及社会的关注。学生伤害事故往往呈现出突发性、纠纷性、紧迫性、发散性等特点,这也给学校合理解决学生伤害事故带来巨大的挑战。
为助力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学校管控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风险的能力,应南宁市友衡学校、南宁市秀灵学校和南宁市新阳中路学校的邀请,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朱华律师分别于2019年2月27日、28日、3月4日率团队赴该三所学校,以学校教职工为对象,开展“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朱华律师曾从事教师职业长达十年之久,对校园安全的管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具有丰富、独到的经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之上,朱华律师对现实中常见学生伤害事故进行总结,首先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要素为教师解析了何为学生伤害事故以及在实践中常发的学生伤害事故的种类。
另外,朱华律师以过错责任这一归责原则为中心,以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几起经典案例作为引入,具体分析了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从逆向角度分析学校在学生安全日常管理中应尽到的管理、教育职责,以此启发教师发掘在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盲区和不足之处。
讲座的最后,朱华律师结合法律与经验,在前述介绍的基础上总结了针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该如何科学合法地进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
三所学校的负责人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家长、有关国家机关及社会都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学校在解决学生伤害事故时的感性处理办法往往已经无法高效合法地解决当下学校所面临的学生伤害事故,因此,处理该类专业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结合专业人士的建议,理性、科学地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