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助力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2018年926日下午,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召开,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做为管理人提请审议的《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并对《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延后进行表决。



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益厦公司”)是一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海市南珠大道开发有一个名为“东城佳苑”的住宅商品房项目。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北海中院依照申请裁定受理益厦公司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益厦公司管理人,由本所覃治律师担任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管理人团队进场后,面临益厦公司开发项目“东城佳苑”烂尾、公司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财务账册混乱缺失、购房者频繁闹访等困难局面,顶住压力,积极、高效地开展了公司资产调查、破产债权审查、重整价值测算、向债权人释法说理等大量工作。由于经向社会公开招募在招募期内未招募到重整投资人,为尽可能保存益厦公司的重整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创新设计了“先通过重整计划,后招募投资人”的重整模式,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此次会议由北海中院主持,有表决权的112名债权人出席了会议,管理人代表、益厦公司代表和益厦公司职工代表列席。会议审议了管理人精心制定的三个议案,其中提请审议的《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以111票同意(所占债权额亦过半)、1票反对的结果获得高票通过;管理人代表覃治律师对债权审核认定标准做了详尽说明,提请全体债权人核查了管理人编制的益厦公司债权表。由于在会议开始前的最后一刻,意向重整投资人广西金之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管理人正式提交了《北海益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协议书》,明确了其重整对价和法律义务,管理人本着有利于益厦公司重整顺利推进、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向北海中院申请撤回已提交的831日版《重整计划草案》,并申请在金之榜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基础上,重新制作并提交新的《重整计划草案》。北海中院合议庭经研究决定同意管理人的申请,并决定对管理人重新制作的以金之榜公司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延后15日表决,以给予债权人充分的合理期间思考和做出决策。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成功召开,是益厦公司破产重整案的重要进展。停工烂尾长达6年久、涉及债务上亿元购房者上百人、备受各界关注的“东城佳苑”商品房开发项目何去何从,即将落定。大成(南宁)所律师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在法律框架内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灵活运用破产法律专业知识,妥善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棘手问题,为北海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