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黄涛律师代理的兴鼎公司获某市人民政府近亿元赔偿
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黄涛律师代理的某市兴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决定纠纷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行政庭庭长韦威助、行政庭副庭长黄碧辉组成的合议庭的主持下,得以最终调解结案。
案情介绍:
2007年8月,某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欲在本市城北新区白凹窝地块开发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项目。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某市兴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鼎公司”)获得该项目B标段开发权。
某市人民政府与兴鼎公司合同约定的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46亩,但兴鼎公司仅实际获得约39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合理确定专项规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项目地块拆迁纷争颇多,民愤皆起,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变动频繁,自项目启动至今已经历五任市长。各届领导利弊思量各有偏倚,使得项目地块拆迁问题悬而不决。兴鼎公司获得项目开发权13年来,始终无法实质性的开展该项目的工作。后来,某市人民政府违规操作,以行政发文方式更换项目业主;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意图收回兴鼎公司仅获得的39亩土地的使用权。至此,民官之间矛盾白热化,兴鼎公司只得以诉讼方式走上漫漫维权之路。
案件突破:
兴鼎公司先后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了仲裁、4个行政诉讼案,各案历经大大小小数十几场的庭审对决。本所律师介入该案后,意识到个案诉讼的方式并不能帮助当事人彻底的解决争议。本所律师通过对各案及整体事件的全面梳理,提出一揽子解决一系列争议的整体方案。就该方案,本所律师积极与合议庭进行沟通,建议合议庭全面统筹,以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各项纷争,最终该方案得到合议庭的认可。
之后,本所律师充分组织证据、书写材料,不断的与委托人、某市人民政府、合议庭进行沟通、协调。终于,在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之下,本案以调解方式、以当事人均满意的结果结案。兴鼎公司获得近亿元的赔偿款,与其相关的一系列纠纷在13年后终于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本案纠纷解决过程中,本所律师所表现出的全局思维、专业敬业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合议庭、对方当事人、委托人的一致认可。本案纠纷的解决给某市人民政府处理白凹窝地块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为该市政府就该项目其他纠纷的解决开辟了新方式,是整个项目一系列纠纷解决的里程碑事件。
一个案件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挑战的开始,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将一直秉承着专业勤勉、精益求精的服务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