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大成助力中恒集团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

202010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恒集团,证券代码:600252)发布《关于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20209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梧州中院)对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奇丽公司”)破产重整事项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桂042号之四】,裁定批准奥奇丽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经梧州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已生效。中恒集团作为重整投资方将与奥奇丽公司破产管理人推进《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协议》及重整计划所约定的相关后续工作,包括重整投资范围内资产交割等。若本次重整顺利完成,中恒集团将持有奥奇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田七化妆品有限公司(注:管理人将奥奇丽公司核心经营性资产注入后)不低于55%的股权,将对广西田七化妆品有限公司实现控制,并纳入中恒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大成律师事务所南宁办公室受托委派由高级顾问袁公章以及彭宋志、崔云英、覃治、黎中利、向哲、覃朗、廖平军、邓泽民、黄飞、朱亦辰、韦震等人组成的服务团队为中恒集团参与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协助重整投资人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就重整计划及重整协议进行磋商和谈判、协助重整投资人与各类债权人、管理人、受案法院、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协助重整计划的执行及重整协议的履行等。

经尽职调查,根据奥奇丽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本次重整采用出售式重整模式,获得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受案法院及大部分债权人的多方认可。本次重整,堪称出售式重整模式在广西境内成功实践的经典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