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大成南宁助力广西西江开投集团成功发行10.5亿企业债券

大成南宁助力广西西江开投集团成功发行10.5亿企业债券

 

近期,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0.5亿元企业债券(简称“12西江债”)并上市流通。

本期债券由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签字律师为李安华、向哲。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7.8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7.82%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